2020年10月1日22時許,我局遮浪派出所聯合區消防大隊、遮浪街道辦事處在遮浪轄區開展安全防范聯合檢查行動,在對豐華旅游酒家檢查過程中發現其存在安全隱患,遂依法對其作出臨時斷電停止營業并責令限期改正的處罰決定。
10月4日上午,遮浪派出所對豐華旅游酒家復查過程中發現,該酒家無視聯合檢查組要求和住客安全,在未落實全面整改完成的條件下,擅自破壞6樓封條對外營業,遮浪派出所依法將該酒家實際負責人曾某威(男,32歲,汕尾城區人)傳喚至派出所,經審訊,曾某威對其擅自破壞封條,阻礙執法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。
目前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50條第2款規定,我局依法對違法嫌疑人曾慶威處以行政拘留八日處罰。
來源:平那紅海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