陸豐市人民政府
關于征收行政新區(市公安局后面)土地拆遷補償的
通 告
陸府公[ 2020]49號
為實施陸城城鎮建設總體規劃,依法、集約、節約利用土地,根據市政府工作部署,決定征收東海鎮神沖村委會及其屬下鄭厝、龔厝、前村、后村,紅光村委會屬下盧厝、榮尾、寨仔、金保、竹圍、橋東和龍光村委會屬下的土地。其四至范圍:東至永泰路以西250米處:南至神沖路:西至. 東海大道開發帶:北至陸豐大道(規劃中)。征收總面積約155390平方米(折233.09畝)。具體面積以實測勘界紅線圖為準。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:
一、凡列入征收范圍內的土地由市人民政府依法征收。任何單位或個人
未經批準,不得擅自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個人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,違者按違法用地處理:已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的用地單位或個人必須在本通告發布之日起10天內到所在村委會登記。
二、在征收控制區范圍區域內的建(構)筑物必須在本通告發布之日起10天內到所在村委會登記,有關土地補償、地上建(筑)物和墳墓、農作物等補償標準依據有關政策執行。
三、本通告發布后,除正常農業生產外,在擬征收范圍內搶栽、搶種、搶建的青苗和地上附著物一律不予補償。對故意阻撓項目拆遷的肇事者,將視其情節,給予批評、教育,觸犯刑律的,將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。
四、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。
陸豐市人民政府
2020年11月19日